為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加快集聚高端緊缺人才,服務“雙區”建設戰略,根據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現公開受理“南山領航卡”持卡人租房補貼申請,相關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及方式
(一)受理時間: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0日(含周六、日)。
(二)受理方式: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請于受理時間內自行登錄“南山區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系統 ”(https://talent.szns.gov.cn/),按要求進行申請。申請人的身份(婚姻)證明材料、工作信息證明材料、在深租房證明材料、租房補貼申請表等申報材料需經申請人所在單位核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再上傳至系統。
受理期限截止,區住房建設局、人才工作局將對提交申請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定發放金額。申請人若未在受理時間內提交申請,或者未按要求及時補正材料,將視為自動放棄。
二、受理對象及條件
(一)受理對象:根據《“南山領航卡”管理辦法》申領“南山領航卡”持卡人的A卡持卡人、B卡持卡人。
(二)受理條件(同時符合)
1.持有“南山領航卡”,且“南山領航卡”于2024年1-12月期間處于有效月份的(“南山領航卡”持卡人因違法違規等原因被取消認定資格的,不符合申報條件);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設用地,未正在租賃(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含購買、接受贈與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預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含預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享受過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或購房補貼;
4.申請人未同時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補貼政策(包括領軍人才租房補貼、人才住房補租、社會存量住房補租、前海總部企業人才租房補貼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補貼標準
(一)“南山領航卡”A卡:5000元/月;
(二)“南山領航卡”B卡:3000元/月。
四、補貼期限
經審核且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本次發放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符合條件的月份且“南山領航卡”處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補貼。
經審核且符合發放條件的人員,如錯過2024年申報,可在受理期限內申請補發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符合條件的月份且“南山領航卡”處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補貼。
五、重要提示
(一)租房補貼實行誠信申報,“南山領航卡”持卡人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發現存在虛報瞞報等違規申領租房補貼情形的,停發補貼,且不符合發放條件期間取得的補貼應予退還。自本年度起3年內,不再受理該“南山領航卡”持卡人及其創辦企業或組織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請。
六、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區住房住建局:26099907,26919244,88167602;區人才工作局:88169056,88169059;技術支持:17688920122。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區人才工作局、住房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5月7日
原文鏈接: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160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