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
4.《關于做好2022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2〕3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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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報條件
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 號》規定的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條件外,還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一)專業開發基礎軟件、研發設計類工業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其中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實現軟件產品功能直接相關的咨詢設計、軟件運維、數據服務,下同)不低于5000 萬元;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
(二)專業開發生產控制類工業軟件、新興技術軟件、信息安全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1 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500 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
(三)專業開發重點領域應用軟件、經營管理類工業軟件、公有云服務軟件、嵌入式軟件的企業。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不低于5 億元,應納稅所得額不低于2500 萬元;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7%。
三 申報流程
· 2022年申請列入清單的企業
3月25日至4月16日,登錄國家發改委信息填報系統(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提交申請、上傳佐證材料(電子版)。為防止申報信息不一致,企業在信息填報系統中提交申請后, 從系統生成紙質文件加蓋企業公章, 連同必要佐證材料(電子版、紙質版)一并報送。
鑒于去年國家重點軟件企業確認工作方式發生調整,今年企業可以補充申請列入清單,于3月15日至3月21日在信息填報系統“補充申請”欄目提出補充申報申請。
對于去年因合理原因未能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軟件企業,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審核推薦上報企業名單, 經國家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申請資格。3月25日,企業在信息填報系統查詢資格確認情況。具備補充申報資格的企業,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報系統“補充申請”欄目填報信息,上傳佐證材料(電子版),從系統生成紙質文件加蓋企業公章, 連同必要佐證材料(電子版、紙質版)一并報送。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2〕390號)的相關要求,須提交以下佐證材料:
1. 從系統生成紙質文件加蓋企業公章;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取得的其他相關資質證書等(可提供相應查詢網址);
3.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情況及其占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企業研究開發人員名單,以及匯算清繳年度最后一個月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包括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社保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開發銷售的主要軟件產品列表(名稱/重點領域/對應銷售(營業)收入規模);其中申報公有云服務軟件企業應明確區分列明企業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收入;
5. 企業具有所申報領域相應的已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2 項(企業為第一權利人),相應領域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不少于2 項(均應具備對應的測試報告)的證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匯算清繳年度企業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等)和軟件產品開發銷售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等情況表;研究開發費用按財稅〔2015〕119 號文及國家稅務總局2017 年第40 號公告要求的口徑歸集后,在會計報告中單獨說明,不能說明的需提供按照上述口徑的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其中申報嵌入式軟件企業應明確企業軟硬件收入情況,并提供合同、發票等軟件收入比例不低于50%的證明材料(不要求提供全部合同,僅需提供能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大額合同及合同中的必要內容)
7. 匯算清繳年度與申報領域相關的合同列表(包含甲乙方、單價、總金額、交易內容、簽約和付款時間等信息),及發票等銷售憑證;
8. 與主要客戶簽訂的兩份代表性銷售合同復印件;
9. 稅務鑒證報告等可說明企業符合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證明材料;
10. 企業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的證明材料;
11.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1、2021年已列入清單的企業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稅收優惠政策,2022年需重新申報。
2、填報及提交佐證材料時間嚴格按照相關通知要求, 2022年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6日。截止申報后,信息填報系統不再支持企業補充提交經審計的企業會計報告,請相關企業提前準備,務必于申報截止日前提交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3、信息填報系統中“企業所在地區”務必選擇深圳市,否則主管部門將無法審核企業申報信息。
4、在不影響上傳文件大小的情況下,注意上傳文件的清晰度,特別是關鍵指標數據。
5、截止申報后,不再支持企業補充提交經審計的企業會計報告,請相關企業提前準備,務必于申報截止日前提交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協會配合主管部門制定佐證材料模板供企業參考填報。有意申報的企業,可在下方下載相關模板(附件1)。
6、按相關要求,提交一式兩份書面佐證材料及一張電子光盤。具體開始接收書面材料的時間和提交地點待進一步通知。
肖慶新 18948300868
鄭 藝 13510693680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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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附件3: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條件及重點軟件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