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等有關規定,福田區重點面向新一代產業園、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內的軟件與信息服務企業開展“1361”住房支持試點工作,現公開受理產業人才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申請。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5年1月21日-1月27日,系統開放時間為工作日9:00至18:00。
二、申報條件
(一)個人條件
申請本批次住房的入住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3.申請人按照規定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且社保繳納單位的工商注冊地在福田區;
4.申請人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
5.申請人須就職于本通告規定的,經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認定的重點企業或機構;
6.申請人已婚的,須以家庭名義提出申請,配偶及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應當同時符合第1項、第2項規定的條件。父母(包括擁有深圳市戶籍、居住證及在深居住證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計入家庭總申請人數計算配租面積。
(二)用人單位條件
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福田。用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A類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2024年1-5月或1-11月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營收排名前20(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排名前50(含)且營收增速10%(含)以上的企業。
2.2021年以來,入選國家、省、市重點專項人才計劃,被認定為I類福田英才或同等層次的H類福田英才設立的企業。
3.2024年1月以來,福田區重點引進并支持的軟服企業或機構(以與福田區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監管協議為準),及擬落地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龍頭企業設立一級子公司、國家或省級重點平臺的分支機構。
4.人工智能產業重點企業,包含:(1)已通過福田區人工智能企業認定備案的企業;(2)獲得人工智能領域行業獎項、榮譽或被權威機構評選為人工智能重點企業的;(3)申請主體為人工智能領域龍頭企業在福田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可以母公司資質申請。
B類認定標準
2024年1-5月或1-11月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營收前40(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營業收入排名前150內(含)且營收增速10%(含)以上的企業。
C類認定標準
2024年1-5月或1-11月其他規模以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且營收正增長的企業。
(三)不予受理情形
單位及個人存在隱瞞、虛報、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等違規違約行為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四、配租房源
(一)基本情況
本批次房源主要分布在富通九曜公館、自由港灣、天驕福苑等項目,共約250套,實際套、間、床數根據企業人才實際需求統籌調劑。
(二)房源地址
1.自由港灣:福田區保稅區桂花路23號;
2.富通九曜公館:福田區新沙路18號;
3.天驕福苑:福田區蓮花街道蓮花路和景田路交匯處。
(三)房源戶型
1.自由港灣:單房;
2.富通九曜公館:一房一廳、兩房兩廳、三房兩廳;
3.天驕福苑:三房兩廳、四房兩廳;
承租單位用作宿舍使用的,原則上配租人數不得少于房間數。
(四)租金標準
1.自由港灣:55.3元/月/平方米;
2.富通九曜公館:55.8元/月/平方米;
3.天驕福苑:59.05元/月/平方米。
(五)物業管理費
1.自由港灣:3.98元/月/平方米;
2.天驕福苑:3.87元/月/平方米;
3.富通九曜公館:以收費單位發布為準。
項目專項維修基金0.25元/月/平方米。
五、房源分配
受理申請截止后,由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按照受理情況結合房源實際制定分配標準,組織配租。
六、租賃期限
保障性租賃住房單次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且符合屆時配租條件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承租企業被取消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不予續租。
七、申報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請本次產業人才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的用人單位,請于申報時間內,登錄“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網址:https://ftzhzf.szft.gov.cn/nationz-futian-web/views/login.html)進行申報,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格式審查,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本次申報。用人單位填報后請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進展,如“審核不通過”的請及時補正申報材料。
八、審核流程
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按規定受理用人單位的申請后,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進行審核,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同步審核企業和機構的申請資格,對本部門服務企業和機構進行排序,形成本行業配租名錄。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匯總報專責小組審議通過后,在區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通知名錄內用人單位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九、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或福田區紀委監委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舉報電話:0755-82917540。
區紀委監委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十、重要提示
(一)承租單位只允許將該住房配租給本企業符合條件的人才,該人才不得同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報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申報單位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三)承租單位應將本單位配租產業人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本單位網站或者信息公告欄公示,并將入住人員信息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四)承租單位存在虛報瞞報、騙租、轉租、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單位人才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五)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或棄退住房,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另行分配。
(六)本批次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目前周邊教育學位較為緊張,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否能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房源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建議有學位、落戶等需求的入住人提前咨詢相關部門后謹慎選擇,如租住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視為已了解上述信息并予以認可,后續不得就學位、落戶等需求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提出相關訴求。
十一、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0755-82918949
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0755-82918333轉2611、0755-23949461
福田區住房事務中心咨詢電話:0755-82521163
受理系統咨詢QQ號碼:1035684527。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1月21日
原文鏈接:https://www.szft.gov.cn/bmxx/qjsj/tzgg/content/post_11970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