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網上信息填報工作同步啟動。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幫助企業更好享受政策優惠,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對征求意見階段企業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一、這次清單制定工作重點突出了哪些政策導向?
答: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為進一步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深化國際合作,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2020年7月,國務院印發了《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20〕8號),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是貫徹落實國發8號文件有關稅收政策的重要舉措。清單制定工作圍繞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突出四個導向:一是引導技術進步和創新導向,提高對企業研發強度、研發人員占比、擁有知識產權和著作權數量等要求。二是專業化發展導向,提高了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事專業領域收入占比要求,并將重點軟件企業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向專業開發軟件的企業傾斜。三是問題和目標導向,對于制約高質量發展的短板領域給予傾斜支持。四是公開透明和便企利企導向,明確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門檻和條件,企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只要符合產業政策和基本的申報條件,都能通過互聯網信息填報系統,“對號入座”申請享受稅收優惠。
二、政策制定經過了哪些程序?
答:主要經過了3個程序:一是有關部門詳細梳理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文件落實情況、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廣泛聽取行業骨干企業、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建議。二是對不同領域企業研發人員占比、應納稅所得額、研發強度等關鍵指標,進行了分析測算,對照有關規劃和國發8號文件要求,進行了調整。三是2021年2月初,《通知》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100多條意見。有關部門逐條對企業提出的意見進行了梳理,結合工作實際和政策初衷,對意見進行了吸收采納。
三、為什么企業網上進行信息填報后,還需要提供紙質證明材料?
答:能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需要根據大量佐證材料進行嚴格審查。這次采用企業在信息填報系統上填報必要信息,由地方部門輔助進行書面材料審查的方式,主要是考慮到企業合同列表、具體設備型號、研發人員等材料可能涉及商業秘密,不便在互聯網信息系統上填報,改由企業向當地省級發展改革委或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材料。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企業僅需向一個部門提交紙質材料,具體提交方式請咨詢地方發展改革部門。
四、為什么企業申報一定要在4月16日前結束?
答:按照2020年12月15日印發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部署,國發8號文件明確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而所得稅匯算清繳一般在次年5月31日前結束。很多企業提出希望在匯算清繳前確定清單,以便更好進行所得稅申報。但客觀上,有關部門需根據工藝水平、專業領域、收入規模等條件確定企業能否享受稅收優惠,這就需要開展大量核對和查實工作。為最大限度地給企業留足申報時間,有關部門已倒排時間表,大幅壓縮初核、復核、部門會商時間,將企業申報截止時間定到4月16日。部分企業反映,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確保4月16日前提供經審計的會計報告。為此,《通知》允許企業4月16日申報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上補充提交經審計的會計報告和相應的專項報告。
五、什么是屬于本企業的專利?
答:主要指法人主體獨立擁有的專利,包括申報稅收優惠的法人主體獨立擁有的、已經主管部門授權的專利,以及已成功購買的獨占專利。需要說明的是,有的申報企業屬于某一集團公司的下屬子公司,母公司授權子公司使用的專利不屬于子公司獨立擁有的專利。
六、為什么大幅提高研發強度和專利標準?
答:大幅提升創新能力是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企業、項目和軟件企業應該具備一定的自主研發能力,擁有必要的知識產權。特別是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重點軟件企業,應該是加大研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典范。對于過去曾經享受優惠政策而此次無法滿足研發強度和專利標準的企業,建議主動適應政策導向,更加注重知識產權和研發投入,加快成長為創新型的領軍企業。
七、為什么要限定軟件企業領域范圍?
答:財稅〔2016〕49號文件和以往的重點軟件企業標準,一般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規模較大的軟件企業、第二類是部分細分專業領域骨干企業、第三類是軟件出口型企業,主要是突出規模導向,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國發8號文件進一步強調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這就要求根據不同行業領域的特點和國家發展戰略精準施策,而不能單純考慮規模因素。領域范圍的劃分不是一成不變的,下一步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和范圍,將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八、為什么要限定信息技術服務的范圍?
答: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主要是指專業開發軟件的企業,但隨著軟件服務化的興起,一些軟件產品的銷售通過云服務、網上授權等服務化方式實現的,這就需要將部分信息技術服務收入視同軟件收入。隨著我國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的深入推行,很多傳統服務、金融服務、娛樂服務等都通過信息技術服務的形式提供,這些服務的數字化形態,不能算作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領域。為避免“軟件”概念泛化,進一步聚焦政策支持重點,有必要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范圍聚焦到軟件產品銷售收入和與實現軟件產品功能直接相關的咨詢設計、軟件運維、數據服務收入上。
九、為什么只有基礎軟件、研發設計類工業軟件不要求應納稅所得額,而且收入規模僅限定在5000萬元以上?
答:基礎軟件和研發設計工業軟件是我國軟件行業較為薄弱的短板領域,需要大力支持發展,積極培育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此次修訂政策標準,在詳細摸排產業情況,充分考慮這類企業實際情況的前提下,最終設定了5000萬元收入的門檻。同時,為了使國發8號文中明確的“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真正發揮作用,持續支持重點領域軟件企業發展,不再設定這幾個領域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門檻。
十、企業如何獲知是否被納入清單,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答:申請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條,以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4號)提及的關稅優惠政策的,可于匯算清繳結束前(5月31日前),在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條優惠政策的,由企業所在地直屬海關告知相關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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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有關問題的解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ndrc.gov.cn)